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894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共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本学期各党支部确定积极分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入党意愿强烈,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在2023年3月我院党章党规考试中获得满分。
2、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十八岁。
3、未出现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
二、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及要求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上级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符合要求的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方式产生人选。具体步骤是:
党员推荐步骤: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推荐会,由党支部指定专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情况,由2名以上党员提出推荐建议,参会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推荐。
群团组织推优步骤: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员大会,由党支部派专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推优;党支部委员会(无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根据团员推优情况、申请人现实表现情况综合研究决定。
推荐、推优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确为优秀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到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推荐、推优会的,在会议召开前正式向会议提出推荐、推优人选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人数之内。
三、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党支部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共青团推优入党登记表》《我院党支部推优入党登记表》提交至办公楼207室,并将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通过填写以下在线文档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https://docs.qq.com/sheet/DRVFyVHJMc2N2SklY?tab=BB08J2&scode=。
特此通知。
我院学生党务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