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0 浏览次数:2081
各党支部:
根据学院工作计划,现本学期发展预备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1、各支部及时掌握本支部发展对象名单,认真查阅本学期发展党员指标计划(见附件)。
2、在2022年5月23日前,召开党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根据支部发展党员计划数和结构,推荐拟发展的预备党员名单,并填写《入党志愿书领取登记表》在线文档。
请党支部再次审核发展对象以下时间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1)提交入党申请书时是否年满18周岁。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党支部开会时间)到确定发展对象时间(学院党委备案时间)是否满一年。
3、党支部已经确定拟发展党员名单的,将纸质版《我院发展党员信息审查表》(见附件)提交至办公楼207,并领取《我院发展对象政审函》和《入党发展对象政审登记表》。
4、由发展对象联系父母等主要社会关系有关单位,在一周内(5月29日前)完成政审。
5、在6月5日前,党支部审核发展对象政审回函,指导填写《入党发展对象政审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备齐所有入党所需材料并填写完整后,召开支部通表大会,对预备党员进行通表。
特别强调:
(1)入党本人只能填写入党材料要求的、与自己相关的基本情况。
(2)入党介绍人意见由入党介绍人填写,不能由入党申请人填写。
(3)党支部意见、通表大会决议等意见由支部填写,不能由入党申请人填写。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支部大会讨论程序如下:
(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会议的党员人数,主持人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
(2)发展对象宣读《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情况。
(5)与会党员充分讨论。讨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发展对象本人要对大家的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及今后的决心。
(6)支部大会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方式及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党支部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党委审批。
通表大会可结合支部实际,同时讨论表决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6、在6月8日前,将新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提交至办公楼207室。
7、学院将安排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并根据疫情情况,适时安排新发展党员集中宣誓。
我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